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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结果出炉
2021-10-14 16:47:23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10月14日,记者从2021年宁夏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通报结果显示,2020年度我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结果整体较好。依据考核结果,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0.004亿元,为历年来转移支付资金量最高。

  依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及禁止开发区四类。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限制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我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自2011年启动,作为试点省份开展该项工作。目前考核县域已由8个增加到12个,涵盖石嘴山市1个、吴忠市3个、固原市全域、中卫市全域,占宁夏全区国土面积74%。

  根据通报

  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810个

  其中宁夏12个,分别为:

  大武口区、红寺堡区、盐池县

  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

  泾源县、彭阳县、沙坡头区

  中宁县、海原县。

  在全国810个参与考核评价的县区中

  有62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达到

  “一般变好”级别以上,

  其中,我区彭阳县、原州区

  达到“一般变好”级别

  这在全国30个参与考核评价的省(区、市)中是比例较高的。

  大武口区、隆德县、泾源县、西吉县

  达到“轻微变好”级别

  “变好”级别县域与去年持平

  我区有1个县域列“轻微变差”级别。

  依据2020年度县域生态考核结果,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0.004亿元,为历年来转移支付资金量最高,较2020年18.56亿元,增加1.444亿元,其中考核奖励资金达到0.814亿元,彭阳县、原州区达到转移支付资金奖惩的标准。

  据了解,按照考核工作要求,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区)人民政府是被考核的责任主体,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今年10月,“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已基本成形,将作为指导“十四五”县域生态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技术指南。(宁夏日报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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