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9月初至10月中旬,各院校可以组织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困难毕业生群体主要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获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等。10月下旬至11月底,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院校申报材料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人社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院校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各院校在11月底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对未按规定时间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的院校,在年度就业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