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分社正文
搜 索
首页 - 地市
宁夏银川第三十四中学项目初步设计获批
2023-02-24 17:31:00 来源: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 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

  2月22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第三十四中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银川市第三十四中学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银金国控发[2023]29号)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银川市第三十四中学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概算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和概算审核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三十四中学项目

  二、项目代码:

  2019-640106-83-01-012754

  三、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银川市卫远路与六中西巷交叉口东南侧的地块内

鸟瞰图

西侧街景图

北侧街景图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2664.5平方米(约79亩),总建筑面积25628平方米。共建设2栋教学楼、1栋综合教学楼、1栋行政综合楼、1栋艺体楼、1栋实验楼、1栋风雨操场、1栋阶梯教室及门房,观景平台、看台、地下车库及地下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概算15675.3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金凤区本级政府配套资金。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六、其他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专题
友情链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