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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假报告“挣”220元被罚10万元!宁夏发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2024-02-29 15:17:17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2月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发布3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各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紧盯机动车尾气检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高发领域,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出具假报告,“挣”220元被罚10万元

  2023年6月27日,银川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宁夏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建有8条环保检测线,其中3号、4号、7号为柴汽混合环保线且可检测3.5吨以上柴油车。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视频数据发现,2023年5月22日和6月5日,该公司在4号柴汽混合环保检测线上,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两辆黄牌车辆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就出具了结论合格的检测报告。

  经认定,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法规,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0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中,机动车检测机构在履行机动车排放检测法定职责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未按技术规范操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不仅破坏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的正常市场秩序,还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银川市生态环境执法相关负责人说。

  环评文件质量有问题 ,编制单位个人均被罚

  2023年4月27日,吴忠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宁夏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编制的《宁夏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混烃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报告书》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发现该环评报告书存在相关环境要素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的问题,其中涉及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数据引用盐池县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的年均值,未针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常规污染物的现状调查与评价,也未对该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达标情况开展预测评价,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规定。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法规,对宁夏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编制人员分别作出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和失信记分决定。因该案的编制人员已不再从事项目环评编制工作,且已主动从专家库中退出,决定不再对该项目环评编制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该案对环评公司是个警醒,要以此为戒,严把环评质量关,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部门联动严查伪造检测记录行为

  2023年6月,中卫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中卫市某化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核查比对该公司废气检测报告时发现,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1日和3月22日对委托方中卫市某化工公司石灰窑、烘干窑排污口烟气进行了采样,并出具3月的废气检测报告。通过调取视频监控,3月废气检测报告中所显示的采样时间段,未见采样人员到达采样平台。经核实,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采样人员3月并未对中卫市某化工公司石灰窑、烘干窑排污口烟气开展采样工作,而是根据当日中卫市某化工公司废气在线监测数据伪造了此次检测原始记录。

  中卫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调取环境检测报告并逐一比对视频监控,认定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在调取、收集相关证据后,依法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2023年8月21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该案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侦办行动,及时互通信息和案件线索,强化了部门联动,有效打击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宁夏日报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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