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方针,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宁夏二十一景”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一系列主题原创美术作品,通过美术作品、美术视角深度阐释二十一景、活化二十一景,使美景更具文化魅力,让社会各界重新发现宁夏之美,感受宁夏之奇,推动宁夏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将“宁夏二十一景”打造成为宁夏文化旅游的靓丽新名片。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二)征集内容:
“宁夏二十一景”原创主题绘画作品,征集作品种类包括国画、油画、水粉(彩)、版画、综合材料、速写等艺术形式,作品装裱后规格不超过宽90cm高180cm。
(三)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7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整)
二等奖:5名(奖金1500元整)
三等奖:15名(奖金800元整)
入围奖:100名(奖金500元整)
向入选作品作者颁发入选(获奖)证书,并在宁夏五市文博场馆组织作品巡展。
(五)投稿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种类包括国画、油画、水粉(彩)、版画、综合材料、速写等艺术形式,创作能够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展现新时代我区时代精神和人文内涵的主题创意,投稿具体要求如下:
1、个性独特。突出上述宁夏景点资源特色及文化,符合宁夏二十一景创作目标,构思新颖,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2、简洁易懂。画面纯净,简洁响亮,能高效发挥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有画面感和联想度;
3、色彩美观。画面造型美观,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易记忆,能够引发共鸣以及传播;
4、韵味十足。有寓意,能让人产生一种美好的联想和回味,在观光者中间形成更持久的影响力;
5、易于延伸。考虑长远,可较好地运用于墙面实施,以及平面广告和视频广告中;
6、价值导向。适应消费者的文化价值观念和潜在市场的文化观念;
7、作品须提供创意说明。若画作字体设计应用了立体、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8、应征画作中带宣传语的投稿人需递交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六)投稿方式
1、所有投稿作品均通过电子邮箱投稿,电子邮箱号:33780198@qq.com;
2、请将设计文稿以压缩文件附至邮件里,压缩文件名称及电子邮件主题名称格式以“百村千画·宁夏二十一景绘画投稿+姓名+电话+单位+作品名称+尺寸+种类”为标准;
3、投稿作品须为图片格式,其他格式无效;
4、咨询电话:13369505664。
(七)征集流程
本次有奖征集活动分为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公示三个流程。
1、作品征集
作品收集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00:00至2023年10月7日23:59。
2、专家评审
2023年10月8日,对收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初审,10月9日-10月10日,主办方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规则评选出121份拟入围作品。
3、作品公示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3日,在宁夏文旅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对最终获奖的121个优秀入围作品发布公示。
(八)投稿须知
1、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均可投稿;
2、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作品不予评审;
3、投稿作品中内容如有重复,优先选择投稿时间靠前的作品;
4、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5、投稿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相应的著作权、使用权和媒体发布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作品原作者需将设计稿源文件移交给主办方;
6、投稿人须保证作品为本人(单位)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有侵权,由投稿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7、投稿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8、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