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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两部门联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2024-04-06 10:00:51 来源:宁夏日报

  日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动执法的实施意见》,将建立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促发联动的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及时有效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犯罪。

  意见规定,将严查8种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情形,包括可能引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环境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投诉、反映强烈,并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属实的突出环境问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及危险废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涉及环境污染犯罪、公安机关发现并立案侦查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对跨行政区域、涉案人员较多、专业性较强、争议较大等复杂环境污染案件,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将互相进行情况通报。

  在联合办案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生态环境部门应对违法行为继续开展调查;公安机关对自行侦查或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或移交相关线索;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可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开展破案攻坚。

  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将聚焦环境违法犯罪多发、弄虚作假频出的重点领域,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信用惩戒的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并对“两打”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引导、督促企业充分认清法律责任与法律风险,认真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树立和坚守职业道德,自觉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记者 李锦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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