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已发布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申报时间为6月3日至16日第二次申报时间为9月13日至26日高等学校教师只参与6月3日至16日的申报提醒大家不要错过
认定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1、宁夏户籍或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宁夏普通高校或具有宁夏户籍在外省就读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4、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在居住地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高等学校已聘的拟任教人员。
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申报时按照网站提示及各认定机构公告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
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认定公告发布平台:
申报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申报时间:
2023年6月3日0:00—6月16日18:00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次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
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时间:
2023年6月3日0:00—6月16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