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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布2022年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2022-07-19 11:05:43 来源:新消息报

  7月18日,宁夏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2年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3起典型案例,都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发现并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涉及未按规定使用治污设施、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具体案例为如下:

  【案例一】宁夏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治污设施行政处罚案

  今年3月30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时发现,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转运的宁夏某有限公司在储存废矿物油过程中,未正常使用已安装的污染防治设施,致使废矿物油储存时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排放。该行为违反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

  【案例二】某矿业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

  今年3月1日,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根据系统派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对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2017年8月新建一条白云岩加工生产线,包括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封闭式厂房等生产设施,配套建设一套布袋除尘设施。该项目于2018年3月建成并投入运行,至今未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月3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存在的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并在吴忠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全国行政处罚系统中予以公示,接受监督。7月5日,经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复查,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已改正,且足额缴纳行政罚款,案件已执行到位。

  【案例三】中卫市某科技公司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案

  今年1月24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中卫市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对厂区周边现场勘查时发现,该公司养殖场路南侧小树林中有污水,水深平均约5厘米,已结冰且散发明显粪便恶臭味。经核查,该公司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物直接向厂区路南边小树林排放,其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考虑到该公司建设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签订了畜禽粪污处理合作协议,且该树林属于公司承包土地使用范围,倾倒畜禽养殖废物主观上是为了还田施肥,最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处罚款2万元。(新消息报记者 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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