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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保卡申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公众意见
2022-02-22 10:27:24 来源:新消息报

  2月21日,宁夏人社厅发布《宁夏社保卡申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如果您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可于即日起至2月28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自治区社保局。

  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社保卡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遵循一人一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基本原则。中国公民的姓名使用规范汉字表示。其他人员姓名采用与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一致的汉字,没有汉字姓名的可用字母表示。未满7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可以不采集和印刷相片,相片区域空置。年满7周岁的儿童应当按时申请换领印有相片的社保卡。社会保障号码每人唯一。持有居民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社会保障号码采用18位公民身份号码。实体社保卡的编号是社保卡卡号,按照全国统一规则编制。电子社保卡的编号是电子社保卡卡号,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统一生成。社保卡的有效期为10年。 

  在挂失与解挂方面,社保卡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个人权益和账户资金受到侵害。已挂失的社保卡在全国范围内都不可使用。挂失包括社保功能挂失和金融功能挂失。办理社保功能挂失,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各类线上服务渠道或者线下的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挂失永久有效。金融功能挂失按照合作银行办法执行。 

  持卡人办理挂失后,未办理补领申请手续前,找回本人社保卡的,应当办理解挂,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办理解挂,持卡人应当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分别到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应用、银行账户应用的解挂。(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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