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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公示的公告
2022-01-04 09:45:59 来源:宁夏日报

  按照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基层推荐申报,自治区总工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刘伯飞(男,1983年11月出生),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宣传科民警杨鸿胜(男,1974年8月出生,一级警长)为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自治区总工会联系。

  联系电话:0951-2090057、2090119

  办公地址:银川市正源北街135号宁夏总工会1716室

  传   真:0951-2090053

  电子邮箱:nxghxjb@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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