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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个见习名额!7月起可报名,有生活补助!
2021-05-08 18:11:51 来源:银川发布

  5月8日,记者从银川市人社局获悉,2021年全市计划开展青年就业见习300名。具体见习任务指标为:兴庆区70名、金凤区70名、西夏区60名、永宁县不少于30名、贺兰县不少于30名、灵武市不少于40名。

  见习要求

  见习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及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24岁失业青年。

  上述青年的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见习岗位要求。

  具体流程

  5月20日前,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优势产业,根据企业发展和吸纳青年就业情况,确定一批生产经营良好、劳动关系完善、生产安全有保障的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进行申报。

  6月20日前,市人社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见习基地岗位需求信息。 

  7月1日起,各地人社部门联合街道、社区、村委会将见习岗位信息推送给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为有需求的见习青年和见习单位建立有效的就业服务。拟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到各县(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凡符合见习对象条件的未就业青年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见习基地。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后,见习者自主择业。

  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现行标准为: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每人每月1660元;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每人每月1560元。

  青年见习期间,各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并为见习青年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鼓励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提供食宿,发放一定数额基本生活补助费,提高见习人员的保障水平。

  同时,按照相关要求给予见习基地一定数额的见习指导管理经费,具体标准为:见习基地一次性接收见习人员0-20名、21-40名、41-60名、 61名以上的,每年分别给予一次性见习基地指导管理费用2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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