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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2024-03-22 09:28:13 来源:宁夏日报

  法者,治之端也。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进行谋划、部署和落实,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服务保障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自治区政府把政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本届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推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政府党组会议学法等常态化制度,高起点、高标准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提升行动为抓手,高效统筹重点任务有力推进、创新突破,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2023年,宁夏法治政府建设的航标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自治区政府立法任务、合法性审核、政务服务,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区市县三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率等多项指标均达100%。

  我区32个区直部门(单位)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列入党委(党组)和厅务会学习内容,20.6万名国家工作人员、3.5万名领导干部参加考法活动,“学法讲法考法述法”工作在全国推广交流。

  今年,我区通过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区内涌现的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力争做到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认同、走在全国前列。

  (一)

  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我区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在实践中完善权责清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健全机制链、延伸服务链、创新政策链、融通审批链,宁夏一体化政务服务、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等走在全国前列,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去年,我区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150多亿元,近80万户次受益;新增贷款810多亿元,为历史最高水平;新登记市场主体13.6万户、增长17.2%,其中,民营企业3.4万户、增长11.6%。

  为有效解决企业、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下班时间没处办”问题,今年3月2日起,宁夏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试运行“周末不打烊”服务,银川市民刘保忠早晨8时来到银川市民大厅,不到10分钟就办好了不动产权证书,高效方便的服务让他称赞连连。

  银川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试运行“周末不打烊”服务两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受业务咨询近1200件,办理业务1800余件。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今年,自治区政府明确“高效办成一件事”的“13+1+7+N”重点任务,着力在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上实现更大突破,最大限度惠企利民。

  本来担心资料不全,没法一次缴费,宁夏晟旺宇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宋玲玲只是就“高效办成一件事”咨询石嘴山市相关部门引导员,没想到,引导员耐心为她答疑解惑,还全程陪伴引导,让她“一次办好”,节约了缴费成本、时间成本。

  立足改革实际,瞄准法治方向,回应群众期待……宁夏找准切入点发力点,持之以恒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升级,并敞开大门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

  做好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减法”,自治区层面材料压减比达24.2%、即办件比达30.6%、办理时限总体压减55.1%,国家部署的13个“一件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申请表单分别压减了98%、84%、83%,行政审批效率整体提升。

  做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乘法”,我区建成全区乡镇(街道)“一窗受理”系统,135个事项可在乡镇(街道)办理,60个事项可不出村(社区)办理。

  依托数字宁夏建设,我区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我的宁夏”政务App实现1500多个便民事项指尖办,3500多个事项掌上查、可预约。

  通过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全区证照电子化率达54.9%,企业开办实现半日办结。

  目前,我区全程网办事项扩展至2605项,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95.3%,307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可办率达100%,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年稳居西北第一位。

  (二)

  无规矩不成方圆。

  宁夏严格立法工作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正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行政行为于法有据。

  聚焦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制定自治区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立法项目98件,近两年来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26件,制定政府规章13件,集中清理120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时效性不断增强。

  围绕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坚持先立后破,不断完善支持发展、鼓励创新的法规政策体系。先行区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立法。修订燃气管理条例立法经验被国务院安委办推广。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

  紧跟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15个立法专班,科学立法护航重点产业,推动社会信用条例、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自治区政府在全国率先依法编制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示范带动27个市县(区)政府连续3年落实目录编制和公开制度。

  注重发挥“智库”作用,各级政府及自治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均已聘任法律顾问——去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咨询、立法论证及案件评查、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事项4500余次,有效发挥着依法决策参谋助手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局负责人张磊表示,按照自治区政府五年立法规划,我区将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条例、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自治区科学技术保密细则等4件政府规章,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

  吴忠市红寺堡区累计搬迁安置移民23.5万人,正处于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的关键时期。

  如何从执法改革“小切口”助推乡村振兴“大变样”?

  红寺堡区因地制宜探索实践,交出了答卷——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纳入区委重大改革事项,推动区直部门102名执法人员下沉,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解决执法能力不足、队伍融合不深等难题。

  “改革的关键一招有力提升了红寺堡区精细化执法、协同执法、全域执法水平,乱建乱占乱倒违法行为下降45.7%,环保类违法行为下降18.2%,一批移民搬迁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红寺堡区司法局局长周鹏飞说。

  立法以体,执法以序。我区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将42项执法事项调整下放乡镇(街道),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自治区34个执法部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切实防止“类案不同罚”;全区27个部门制定包容免罚清单,明确包容免罚事项439项……既解“法结”,更化“心结”,一项项有力举措,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筑牢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根基。

  (四)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意识,宁夏扎紧扎密制度笼子,管好用好公共资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对2万余件行政处罚案开展案卷评查,我区完成对856家行政执法部门1.8万件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坚持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全区建立起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

  细化17条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措施,搭建起全区财会监督体系的“四梁八柱”。

  1586个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94家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系统,实现有效联动……

  既治已病,也治未病,织密贯通协同、全面覆盖的权力监督体系之网,确保政府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以民为本,循法而行,宁夏以实际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去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同比增长2.9%,专职人民调解员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2%;排查矛盾纠纷13万人次,化解4.9万件,成功率达96.9%。

  坚持应收尽收、容缺受理,我区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判工作初步形成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工作格局。

  去年,全区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38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提高到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到99.5%。全区协调化解中心共接收行政争议1083件,成功化解393件,调解成功率同比增长18.2%,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显著提升。

  放眼宁夏,以依法行政效能之变,促思维之变、发展之变、作风之变的良好态势正持续巩固增强。(记者 朱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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