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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2022-05-31 17:49:17 来源:中新网宁夏

  中新网宁夏新闻5月31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31日从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公安局获悉,近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成功入选,并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2017年以来,贺兰县公安法制大队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精准施策,以“领跑者”和“排头兵”的标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局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因成绩突出,该队荣获荣誉奖励多达20多个,该局更是连续14年被宁夏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执法质量连续三年蝉联宁夏、银川市第一。

  据介绍,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为规范民警执法,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清理部分不符合执法活动客观规律、内容互相抵触、重复、丧失时效性以及操作性差的制度,及时填补个别执法环节制度缺失。通过清理、完善,先后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法制度,9个执法制度先后被评为全区优秀执法制度。

  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坚持实战引领,大力实施规范化、精准化、实战化教育训练,始终将全员覆盖、全员提升作为执法主体能力素质培训的总目标。在培训方式上,打破以教官、课堂、书本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创新载体,拓宽渠道,积极开展“云旁听”“流动小课堂”“寓教于考”“随警作战”等形式多样的法律业务培训,真正做到了实战实用实效。2017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云旁听”59场次,开展“法制民警随警作战”120余次,现场指导基层执法办案民警处理警情、案件1600余起,从源头上减少执法失误及过错,从而实现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撤销、变更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双提升。

  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坚持打造多维立体监管模式,探索开展执法规范化“三清”工作机制,形成“大案有人管、小案有人查、事事有人问”的新局面。同时建立以执法质量为中心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固化“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模式,搭建执法问题曝光台,实现执法环节的全覆盖,通过“三清”工作机制和巡查、通报、考评工作模式的实施,2017年以来,警情超期未分流、未审核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下降22.1%,接处警满意度上升3.5%。案件办理持续规范化,案件质量不断上升,案件查结率持续提高,结案率上升10.17%,破获各类刑事案件上升9.9%,信访案件依法查结率96%以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撤销、变更情况发生,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的双向提升。

  下一步,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将不断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和每一件事情处理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动平安贺兰、法治贺兰建设再立新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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