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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加强境外来宁人员监测监督:入宁开展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强化7天居家健康监测
2021-05-15 15:33:09 来源:宁夏日报

  外防输入仍是当前我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5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获悉,为持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加强境外入宁人员监测监督管理工作,从境外到国内在第一入境点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目的地为我区的境外来宁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入宁后开展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强化为期7天居家健康监测各项措施落实。

  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要加强入宁通道管控,闭环管理入境返宁人员,减少密接行为。对乘飞机、高铁或自驾车等所有入境来宁人员,要在机场、车站、公路检疫站点等地采集血清和鼻咽拭子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要利用银川海关方舱实验室,在银川河东机场就地开展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出具前,入境返宁人员在机场暂时留滞,确保全程闭环管理措施有效落实,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检测结果无异常后按照规范转为居家健康监测。  

  要扎实做好社区防控。社区(村居)是境外入宁人员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要压实管理责任,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全程闭环监管。  

  要认真抓好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须独立居住,原则上不得外出,不到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须提前向社区(村居)工作人员报告去向,由社区(村居)工作人员作出风险评估后再确定是否允许外出并做好个人防护。  要及时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告知健康监测内容、需要履行的义务等信息。对不遵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人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训诫并治安处罚。对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惩。  

  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职责任务到岗、到人,坚决防止管理对象漏管、失控,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公共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影院等)、重点机构(医院、养老院等)等,要严格落实入门测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宁夏日报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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